剧院(场)联盟谋求演出场所资源整合 助推市场繁荣
剧院(场)联盟谋求演出场所资源整合 助推市场繁荣
辽宁省大剧院总经理 李长青

中国北方剧院(场)联盟是我国近年来首个由区域内知名演出经营场所自愿结合的以项目为依托的松散联合体,它的性质是为加强北方地区演出场所内外合作、沟通而设立的信息交流平台,是本着“诚信合作、资源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自愿参加”的原则组建的、以会员制为基础的非赢利性机构。联盟成立于2005年9月,得到了文化部领导和联盟所在省地区领导的重视并寄予殷切希望,同时也得到了全国许多兄弟单位的支持。
一、联盟的基本情况
联盟产生的背景
首先、演出市场中存在资金不足、单兵作战,供需不平衡,文化消费观念淡薄,文化消费支出谨慎等的客观阻碍因素。人们的生活水平比过去大大提高了,但文化消费观念没有同比增长,而且随着现代传播手段和技术的不断现代化,大众接受思想文化的渠道也日益呈现出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趋势。面对客观事实,如果没有应付的方法和措施,剧院(场)就不可能走入市场,成为市场的主体,很难赢得市场的主动权。
其次,各个剧院(场)的演出项目负责人员足不出户的情况很严重,项目间缺少合作,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很少,因而造成演出成本高,票务低迷。演出淡旺季过于分明,剧场总有一半时间闲置,客观生存环境促使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激活自身潜力,调整和适应市场形式。
第三、我国文化产业相对于发达国家处于弱势地位。而世贸组织,无歧视的贸易原则,将加快和扩大国外文化产品向我国本土市场进入的力度和范围,这就必然为我国的文化艺术发展带来更大的压力。国际文化企业集团必将运用其资本和管理优势,与国内文化企业争夺市场、争夺人才。与其在一种不平衡的市场竞争中被动地经受外来竞争的冲击,不如主动地将挑战当作强制性发展文化产业的难得机遇。加强剧院(场)和演出团体之间的合作,通过联盟改变演出市场单兵作战,经营规模小、实力不强的现状,只有“走出去,请进来”成员间互动的交流,才有可能降低演出成本,扩大规模经济效益,壮大自身实力,应对国际竞争的挑战。
3年前,东北及北京地区的几家剧院(场)的老总在沈阳一聚,当时我们提出整合资源,打破区域限制,联合接团、降低演出成本、做强演出产业的初步设想。大家热情非常高,提出了很多具体的想法,并很快达成共识。
建立联盟的目的
1.提供商业设想和合作的园地。
大家在交流中都有同感:平时有许多商业设想,由于精力有限和缺乏某些商业环节,只能够‘束之高阁’。如果建立起一个长期沟通合作的平台,大家互通有无,优势互补,许多商机就能及时把握,并把他做大做强。
当时的想法是首先在辽吉黑三省及北京地区的短途区域范围内,建立演出联盟体系。共同经营有价值的剧目,充分利用北京作为全国文化艺术中心和演出信息集散地的地域优势,搭建演出资源平台,通过联盟运做降低成本,扩大经济效益,赢得市场优势。联盟不一定会员越多越好,因为往往一个剧团演出时间和场次是有限制的,在一定时间内,地域越近、交通越便利越具备联合经营的客观条件;另外,联盟内部采取“利益均沾、风险共担”合作形式,取消中间商利益,以降低演出成本。如:承接一场外国团队的演出,演出费用人民币几万元,而国际差旅需要几十万元,合计一场演出成本接近40万元/场,一家剧院(场)承担难度很大,但如果在一定时间内,一定区域范围内有多家承接,共同分担运作成本,如计5家5场演出,每家费用不足10万元,该项目运做的成功率就非常高。
2.建立一个资源共享的平台。
(1)共享演出资源网络体系,促进各省间艺术表演团体的进一步交流与演出合作。联盟内区域间院团几十几个,可以作为基础资源,填补演出场次,在繁荣演出市场的同时拉动院团演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集中宣传费用,统一宣传、统一包装,共同策划或共同实施符合联盟战略的市场活动。共享会员信息、票务网络,传播演出信息,捕捉市场反馈信息;即使节目单、海报等宣传品一次大批量承印,也可降低宣传成本。
(3)共享管理理念,分担与共享同一管理体系,管理制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剧院联盟中各成员的整体服务水平和品牌形象。
(4)随着联盟合作体系的建立,进一步赢得海内外知名演出团体的信任和支持,引进大型剧目,获得更多大型舞台艺术精品资源。
(5)随着联盟合作体系的建立,联盟可以有效的满足大型企业借助文艺演出跨区域宣传的目的。联合融资,争取进一步疏通融资渠道,利用演出地域广、时间长、影响大的优势,引入大型企业跨区域形象宣传投资。
联盟产生的效果
在2006年联盟工作会议上我们就提出来要扎扎实实地做事情,联盟不能虚设,联盟的成立是要做事,并力争把联盟做大、做强。
首先,做事,就是务实,在联盟起步中我们首先确立了与演出团体的合作方式。我们认为分账合作是一个比较好的运作模式,对成熟的优秀剧目非常适合,打破了以往承接方全部承担风险的做法,合同双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分账方式符合市场规律,有利于项目运作。
2006年6月联盟成功运作大型民族歌舞集《云南映象》之后,再度携手,于当年9月启动秋季演出季活动,把上海芭蕾舞团的《上海芭蕾舞团北方行》作为首推项目,完成横跨五省九市的巡演之旅。
《云南映象》、《上海芭蕾舞团北方行》的巡演活动标志着联盟从战略组合到实质运作进入了正式的运行轨道。《云南映象》巡演从河北石家庄到大连,一路到吉林长春,再到沈阳,在联盟内的几家剧院演出10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除《云南映象》、《上海芭蕾舞团北方行》的巡演外,我们还分别与意大利驻华使馆、韩国文化机构合作,引进意大利米沙现代舞、现代爵士乐团、首尔交响乐团等的巡演活动。去年,我们还首次与西部联盟合作,选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获奖剧目——广西柳州市歌舞团舞剧《八桂大歌》来北方巡演。几次的巡演合作都取得较好的效果。
其次、做大。我们本着“干线做长、支线做密”的原则,联盟的成员已经由成立之初的6家扩展为目前的“9+3”结构,地域上也扩大到了山东、浙江、湖北、河北、安徽等省份。2006年联盟成员还一起赴日、韩剧院(场)进行市场考察活动,学习国外剧院(场)的科学管理和市场运作的先进经验。联盟成员之间先后互派多批中层干部到兄弟剧院考察学习。正是在这样的相互交流中,联盟成员之间不但增进了友谊,而且也打开了视野,借鉴和学习了很多管理方面好的经验。同时联盟就做大做强剧院(场)产业、提升剧院在演出产业的话语权而言,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第三、做强。产业方面,我们要走出一条自己的品牌之路,一家剧场形不成产业,而联盟就可以形成规模效益。美国百老汇成功的原因是34家剧场联合在一起,而且创立了自己独有的托尼奖,这种联合最终导致实力的倍增。联盟也同样需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闯出自己的市场。
二、在发展中摸索前进方向
两年多来,北方剧院联盟已经从战略组合进入到了实质运作的阶段,获得了1+1>2的整合效果。然而,如何将资源优势、平台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市场优势和利润优势,是北方剧院(场)联盟现阶段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中国北方剧院(场)联盟使剧场的经营从小而全、小而弱、小而散转变到专而联、联而强,并具有了与上下游龙头企业对接的可能,并且山东、北京、吉林、辽宁等省市又相继实现剧场、院团结合的集团实体,联盟内部剧团艺术门类齐全、有芭蕾舞团、歌舞团、交响乐团、民乐团、杂技团及雄厚的舞美资源,产销一条龙的产业链条已经明显形成,具备进一步整合条件,含有巨大的商机。因此,在今年的联盟年度会议上,我们已经正式提出了联盟未来将向三个方面过渡的目标:
1.从目前松散型合作向紧密实体过渡。有规模才有市场,目前联盟通过信息沟通、分账式合作,成员之间已经结成松散型的联盟关系。但是一年几场的巡演并不能体现联盟组织的价值,经过3年的摸索、磨合,我们认为应该对联盟的内部合作模式进行调整,应该由松散型向紧密实体过渡,联盟的日常交流合作应该更加紧密。跨地区、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以及规模化、网络化的发展是我们集中力量,加强产业合作力度和广度,占据市场优势的根本。联盟现在是松散的联合体,仅涉足项目经营是不够的,考虑以后的长期发展,我们必须创新联盟体制,只有体制合理了,才会带来管理机制和和运行机制的新发展。我们在研讨中提出是否可以在国有资产不变的前提下,成员之间可以通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成立中国北方剧院(场)联盟的经济实体,或以项目为依托,共同投资、开发成立单个项目实体。致力于共同打造区域内的文化品牌,这符合文化体制改革的方向,同时也有利于文化产业的发展。
2.从项目联合经营型向联合制作型过渡。就剧场的价值而言,由物业管理向经营者转变,由经营者向制作商转变,这是必然的趋势,早日建立起自有品牌的商业模式,是我们突破现状的制胜法宝。这一点上,北京世纪剧院、浙江宁波大剧院已经先行一步,他们同国际制作公司合作,引进外来资金,打造了《激情卡门》、《夜舞》等剧目,他们的成功经验对我们将来进行联合制作,将给予很多的借鉴作用。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探讨具体的合作事宜,努力打造自己的品牌文化产品,并对于国家重点扶持的文化精品进行市场推广。然后进一步投融资建设,形成艺术创作、市场推广、资金收益和再生产投入的良行循环。这样不仅可以将我们的资源扩大、市场扩大,同时也对文化不发达地区具有良好的带动和引导作用。
3.从国内合作向国际合作过渡。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宽我们的发展空间,把我们产业链和供应链延伸到周边国家市场的努力。2007年3月10日、11日,中国北方剧院(场)联盟在沈阳召开了2007年度工作会议暨中日韩剧院(场)国际交流研讨会。来自国内西部演出联盟和东部剧院的代表,以及来自日本和韩国等国的剧场经营者参与了此次会议。与会代表就国内剧场在演出业中的定位,以及中日韩三国之间展开演出终端的区域合作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并发表了以广泛交流、增进友谊、寻求合作、共同发展为宗旨的合作宣言。会上,提出了“长期寻求优秀的民族艺术作品开展交流演出活动;互相邀请艺术团体、艺术作品;在舞美技术、营销管理和市场信息方面互相协助”等具体建议。为国际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会上各方还签署了韩国首尔艺术殿堂与中国北方剧院(场)联盟、韩国城南艺术中心与中国北方剧院(场)联盟、中国西部演出联盟与中国北方剧院(场)联盟,以及将要成立的东部剧院联盟与北方剧院(场)联盟之间的合作协议书,旨在加强在联盟平台层面上的合作和交流。同时,来自韩国、日本的李锺德、金容培、尾内则道、宇佐美政博,以及来自奥地利的爱尔玛等专家和剧院(场)经营者还受邀担任了北方演出联盟的顾问职务。
联盟明年还计划召开第二届研讨会,目的是挖掘深度合作,制订国际间年度合作计划,为真正建立起区域性国际剧院(场)合作组织,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联盟成立以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同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需要尽快建立一套可行性强、操作简洁的项目评估办法,科学地执行、控制项目的运作成功率。二是把干线做实,支线加密。除将“9+3”结构做实,还要把现在联盟内相近城市的支线剧场继续加密,形成“断点成线”。三是抓紧建设统一的北方剧院(场)联盟的网站等。
总之,联盟未来的路还很长,还需要更多的摸索和总结,更多的设想还需要实践进一步检验,我们衷心盼望更多的有识之士能够给我们提出中肯的指导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