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年度审验的通知
编辑:宁怡馨 2008年07月25日
为了进一步规范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工作,加强对演出经纪人的管理,促进演出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实施办法》规定,我协会受中国演出家协会委托,开展2006-2007年度我省范围内演出经纪人资格证的年度审验,具体事宜如下:
一、 年审时间:2008年3月1日至5月31日止。
二、年审范围:凡于2007年12月31日前,经我协会培训考试,取得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持证人员必须参加年度审验(证号的头两位44,所属地区必须填广东)。
三、年审程序:
1、持《演出经纪人资格证》的经纪人必须在网上注册、填表并提交,不要下载电子表格用手工填写或上报;
步骤:
A、登录中国演出网(网址http://www_mmvv_com)
B、在该首页找到“全国演出经纪人资格证2006--2007年度审验”并点击;
C、开始在网上填写“演出经纪人资格证2006--2007年度审验”第一步:演出通注册(注册时必须填写为“经纪人”类别并填写演出经纪证证号),演出通注册完后点击提交;
D、继续在网上填写 《演出经纪人资格证书年审报表》;
E、提交成功后,不用等待,直接进行有关材料的提交。
2、向协会提交的年审材料如下:
A、《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
已签约演出单位的演出经纪人,需将证内页中的“从业纪录”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
没签约演出单位的演出经纪人可不填写。
B、若网上资料已经填写了“年度业绩、奖罚记录”等项的,还需向协会提交相应的文字证明材料(含年度内颁发的证书、奖状或年度内受处罚情况证明材料等)。
C、广州以外的演出经纪人员可将上述材料邮寄至我协会。
3、通过年检后的演出经纪人资料,均将公布于中国演出家协会网站(中国演出网,网址http://www_mmvv_com),可登录后自行查阅。
四、收费标准:50元/证。费用可面交或邮寄。
邮寄地址:广州二沙岛晴波路33号星海音乐厅东门一楼。
收款单位:广东省演出业协会
联 系 人:许光华、张瑛瑛
联系电话:37580058、37580681
邮政编码:510105
四、收费标准:50元/证。费用可面交或邮寄。
邮寄地址:广州二沙岛晴波路33号星海音乐厅东门一楼。
收款单位:广东省演出业协会
联 系 人:许光华、张瑛瑛
联系电话:37580058、37580681
邮政编码:510105
广东省演出业协会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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